怀宁讯(钱续坤 张健)日前,怀宁县市场监管局发出首份《散装食品合规经营提示书》,并随《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至被处罚对象。
据了解,该行政相对人主要经营散装食品,在今年年初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被该局高河市场监管所立案处罚。为进一步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效达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该局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的同时,结合经营主体的主营范围,有针对性地制定合规经营提示书并同步送达,在彰显执法力度的基础上更显执法温度,真正体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
《散装食品合规经营提示书》主要内容为12项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要求,要求经营者持有合法证照经营并按规定“悬证亮照”,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留存进货凭证、建立记录齐全的进货查验台账等义务;同时告诫经营者不得有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利用标签标识造假等5项行为,引导经营者不断加强合法、诚信经营意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志伟表示:“建立‘三书同达’机制,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又一创新举措,对经营主体实行‘行政处罚——合规指导——信用修复’的全链条闭环管理,能够切实为经营者纾困解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