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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求职时应向用人单位披露 哪些个人信息?

日期: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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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求职时应向用人单位披露 哪些个人信息?

版次:4  2024年04月03日

编辑同志:我在求职过程中参加过一两次招聘面试,招聘登记表须填写的事项或者考官提出的问题,有些让人很为难。如果不填写或不作答,又担心被认为态度不好,导致求职失败。请问,在求职面试中应向用人单位说明哪些个人信息?如果说假话,是否会产生不利后果?读者:任新颖

任新颖读者: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披露哪些个人信息,法律只作了概括性规定,即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尽管会因职业性质和工作岗位不同而不尽一致,但主要是指与劳动者任职资格相匹配的重要信息,一般包括:年龄、居住地、学历学位、职业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状况(即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健康状况等。对于决定着能否胜任招聘岗位的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否则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甚至被认定为欺诈。一旦构成欺诈,劳动者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是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对于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二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