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玮)婚姻存续期间,父亲却对女儿不管不问,女儿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被告方某路离家外出务工,一直未归,仅留其妻子陪同女儿方某在霍山上学生活。因母亲身体多病,收入微薄,方某多次向父亲方某路催要抚养费但均遭到拒绝,遂诉至霍山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方某路自2023年11月起,每月支付方某抚养费1500元,直至方某年满18岁。调解协议生效后,方某路却不予理睬,仍未按时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方某路名下银行卡、微信等账户,督促其主动履行。方某路发现微信使用受限后,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法官从法律及情理角度劝解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妥善处理好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保障子女健康成长。最终,方某路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拖欠的抚养费转入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