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市将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实现新提升。
加强与苏沪浙地区协作交流,积极谋划协同立法和执法项目。持续深化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确保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基层依法治理把好法治源头关。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导县(市、区)推进行政执法权向基层一线延伸,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完善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现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调撤率双上升,案件数和败诉率双下降。
发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推进无证明城市、企业合规法律机制和企业家约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探索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促进司法所职能更有效地发挥,解决基层“事多人少”矛盾,将基层法治“短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潜力板”,实现以“法治之力”助推“基层之治”。
围绕示范创建和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举措,切实发挥督察作用,体现督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