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按照公司的春节排班,我正月初二值班一天,从早上7点一直到晚上7点。请问,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给我3倍的劳动报酬?读者:施前
施前读者:加班和值班之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相差甚远。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加班及其劳动报酬标准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值班及其报酬则没有作出规定。
一般认为,加班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对加班的劳动者应依法发放加班费,其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工资标准的300%劳动报酬。而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如安全巡查、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紧急公务、接听电话、信件收发等,值班因不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故不涉及到加班费问题,其报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加以规范。
由此看来,你是无权要求公司发放3倍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