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自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此类案件数量有激增态势。为全面掌握本市“帮信”案件的总体情况、特点,本文通过对马鞍山地区检察院2022年度办理的帮信案件进行调研,对其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处理提出对策、建议。
一、办理“帮信”案件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马鞍山市各级检察院共办理“帮信”案件187件380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32%,较上一年度同比上升6.04个百分点。以和县检察院为例,2022年度共受理审查起诉帮信罪案件73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7.98%,同比上一年度上升1360%,已成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之后的第二大高发性案件。
二、“帮信”案件具体情况统计及特点分析
1、犯罪主体年龄集中,无业人员较多。“帮信”人员男女性别比例约为10:1;年龄以18-35岁青年居多,占比84.48%;无业人员占比56.94%;此外,通过数据发现存在个别公职人员、在校学生从事“帮信”犯罪活动。
2、外地人员犯罪较多,提高办案难度。“帮信”犯罪中外地人员占比76.49%,加大了侦查机关的办案难度。从办案实践来看,在涉外地人员的“帮信”案件中,绝大多数作案地点不在也不在其居住地。据此可以发现,“帮信”案件中跨区域犯罪案件频发。侦查机关一般以当地被诈骗被害人报案为立案条件,故存在多地侦查机关同时立案导致管辖权冲突的情况发生。
3、共同犯罪问题情况突出,增加了犯罪危险性:2022年度马鞍山市起诉的“帮信罪”案件中,涉共同犯罪人数为234人,占比67.71%,占全市起诉共同犯罪人数的17.58%。从个案来看,如该市雨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端某某等28人帮信案、和县检察院办理的林某某等15人帮信案,均是以窝案的形式发案,存在“人带人”的现象,提高了犯罪危险性。
三、“帮信”案件激增的原因
一是现阶段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犯罪依然较为猖獗。从大量“帮信”案件实证来看,其上游犯罪往往是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此类犯罪数量多必然导致需要大量的银行卡进行资金转移。上游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以高额利润为诱饵“招募”卡主,提供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为犯罪活动用于接收、转移非法资金。
二是攫取利益巨大,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帮信”案中上下线一般按照提供卡的数量或资金流水数额结算“好处费”。犯罪分子提供数张银行卡转账一两天即可获得几千甚至上万元的非法利益。在面对低成本和巨额利润的诱惑,部分犯罪分子选择专门前往外地实施犯罪,甚至存在拉亲朋好友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发生。
三是法治宣传、法治教育覆盖面仍不够广泛。“断卡”行动以来,执法部门一方面加强了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涉电信网络犯罪的宣传。但是针对高校学生、乡镇青年群体等法治宣传教育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对策建议
如何有力打击惩处“帮信”犯罪、有效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事态、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是下一步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笔者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浅薄的对策和建议:
1、严打上游犯罪,铲除犯罪土壤。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形态来看,其需要紧密依附于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上游犯罪。上游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或通过网络,或通过“代理人”形式寻找“卡主”提供银行卡接收赃款并转移。“帮信”犯罪分子处于整个犯罪链条的最底端,也是最容易被打击的对象。只有强化对上游犯罪的打击力度,才能从根本上斩断整条犯罪“产业链”。
2、严惩“帮信”行为,提高犯罪成本。随着司法解释的不断出台,对于“帮信”犯罪的入罪门槛已经明确,但仍需进一步严厉打击。通过案件办理可以发现,一张犯罪流水百万的银行卡,背后可能涉及数十名被害人,而这数十名被害人,被诈骗的数字可能达数百万之多。而正是因为“帮信”犯罪分子提供了这一张用于转账的银行卡,使得上游犯罪逃避了打击,可能导致数十个家庭、数百万的积蓄不能追回,对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绝大部分“帮信”犯罪分子却不能意识到这一点。严厉打击“帮信”犯罪,提高“帮信”罪的犯罪成本,才能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3、强化监管力度,惩戒失信人员。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软件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对涉及贩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的失信人员加强账户管理,有效提出诸如转账限额、冻结、暂停业务等惩戒措施。
(作者单位:和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