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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检察 化作百姓“雨” 一枝一叶“情”

日期: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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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黄山检苑       上一篇    下一篇

祁门检察 化作百姓“雨” 一枝一叶“情”

版次:3  2023年12月26日

今年以来,祁门县检察院牢牢抓住“检察为民”宗旨,聚焦“四大检察”职能,把百姓当亲人,为百姓办实事,化作百姓“雨”,一枝一叶总关情。

当好“百姓人”,身带“亲人味”。始终坚持检察为民理念,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联动学习,将检察为民思想学到深处、学到心中。紧跟“领头雁”,全院上下集中学。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把群众当亲人”主题宣讲报告会,通过学习把“我把群众当亲人”的思想理念植入干警行动中。走到百姓身边去,与百姓结亲戚。选派检察干警到百姓身边去,和百姓吃住在一起,为乡村振兴助力。组织干警帮扶到百姓家,了百姓之需、解百姓之愁、办百姓之事,和百姓架起“连心桥”。

解好“百姓愁”,身带“泥土味”。推出“司法救助+解好百姓愁”工作模式,温暖百姓心。今年2月,该院在日常案件管理中,发现有一起因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放火案,致使一人身体较大面积被烧伤、手脚功能受限,以及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受损,该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系低收入家庭,案件被告人又无民事赔偿能力。为此,该院组织检察官前往被害人居住地,对周边村民、所在村委会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在走访中了解到,被害人因受伤住院50多天,除去报销后还支出了数万元费用。同时,被害人因烧伤后遗症失去了部分劳动能力,导致原本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对此,检察院认为该起案件的被害人,在该案件中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时积极争取市检察院关心支持,与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

办好“百姓事”,身带“汗水味”。始终坚持把“百姓事”当“自己事”来办,久久为功,助推一路“枫”景向好。“汪主任,他们把95000元打到我账户上了,真是太感谢了!”今年10月27日一早,村民陈某某就给该院干警汪颐康发来了一段语音微信。原来,在2021年10月,陈某某从一工地分包商处承包了一工程的部分消防设施“安装劳务”,完工后陈某某只收到9万余元劳务费用,事先约定的劳务合同剩余费用,分包商一直未予支付。经求助多方无果后,作为村党支部兼职法治副书记的干警汪颐康,为陈某某撰写了民事起诉状、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最终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由工程总承包方直接支付劳务费用9.5万元。(廖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