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舒城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日期:12-13
字号:
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舒城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版次:2  2023年12月13日

本报讯(通讯员 廖源)12月5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李某(女)与张某(男)于2020年3月31日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23年4月,原告李某以性格不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不准双方离婚。今年11月28日,张某起诉李某,要求离婚。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都居住在外地,孩子目前跟随母亲生活,在了解了孩子的意愿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细致交谈,并向双方释明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离婚调解意见,婚生子由李某抚养。

案件结案后,为引导双方继续共同对孩子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双方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和情感需求,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