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颖 王路瑶)金寨县古碑镇响塘村村民占某,与高某合伙做生意,交易完成,对方却迟迟不按约定给付货款,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院。11月29日,金寨法院受理后,委派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但双方就逾期利息给付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遂通过“共享法庭”联系上指导法官,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及被告实际履行能力进行了专业分析,在其建议下,双方当天就达成调解意见。
遇到矛盾纠纷,想要并且愿意拿起法律武器,却不知具体从何处着手,更不知权责应该如何界定如何划分——这是金寨县大多数山区群众曾经普遍会遇到的困境。而如今,金寨法院通过设立“共享法庭”,依托云端平台,让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法官线上提供建议,帮助村民更好解决急难愁盼,有效改善了这一问题。
今年8月初,金寨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浙江调研学习,回来后,结合金寨县自身实际进行调整,建立了一套更具有当地特色的“共享法庭”工作机制,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共享法庭”是以村、镇原有办公场所为支撑,不增编、不建房,以网线、屏幕为纽带,依托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平台等,将工作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社干部、行业专家、调解员的一线工作经验相结合,集法律咨询、调解指导、网上立案、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于一体,把诉前调解的“调”再向前延伸,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金寨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刘虎还记得“共享法庭”成立时处理的第一个纠纷,原告和被告为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购买饲料,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清,但被告偿还部分后就不再还款,原告多次讨要无果,遂向“共享法庭”求助。“共享法庭”就设在槐树湾乡调解委员会中,线上接入法官和当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协议。
民间借贷纠纷、夫妻离婚、日常纠纷……这些事情从司法角度看似寻常,但对于山区的普通村民来说却事关切身利益。山路陡峭、交通不便,缺乏法律意识,不知如何让法院介入等原因都是困扰村民解决矛盾纠纷的因素。为此,在设立“共享法庭”后,金寨法院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与共享法庭所在地的镇、村开展党建共建工作,并在法院立案庭设立“共享法庭”指导中心,对“共享法庭”进行统一管理。此外,法院还结合“映山红·红五星”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每季度选拔“调解能手”坐镇指导,实时视频联动、双向互动,远程指导,方便群众就地就近解决矛盾纠纷,满足群众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多元化司法需求。
截至目前,金寨法院已在古碑镇、青山镇等地共设有“共享法庭”7处,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次,化解纠纷30余件,党委领导、法院主推、部门协同、基层共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