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讯(杨穹琼 刘龙飞)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被告陈某在承包某水泥厂扩建项目工程期间,雇用原告王某兵驾驶吊车从事吊装作业,共计40个台班,台班单价为6000元,另增加运输费9400元,合计为24.94万元,同为被告的经办人王某给王某兵出具吊车台班费用结算清单,陈某于2020年1月23日在该台班费用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后陈某仅支付王某兵8万元,剩余款项王某兵多次催要无果,将陈某、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案件生效后,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劳务费,无奈之下,王某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被执行人陈某玩起了“失踪”。近日,得知陈某踪迹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前往,成功将其拘传回法院,向其明确法律义务不容逃避,劝说其应想方设法偿还拖欠的劳务费。在执行法官督促陈某履行义务时,陈某表示自己资金链断裂,现在无能力还款,但愿意尽快筹钱履行劳务费。经过调解,陈某现场筹钱履行了1万元,并就剩余劳务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