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讯(张克喜 鲍育凤)“张法官您好,我们这边有两户人家因为两块地在争论,麻烦您赶快过来看看!”近日,接到辖区自来桥镇杨港村村委会的求助电话,明光市人民法院涧溪法庭法官当即赶往现场,与村委会干部共同化解了一起土地纷争。
唐某和常某是明光市自来桥镇杨港村同村村民。两家土地上下相邻,本来界限非常清楚,呈梯田状。为扩大耕地面积,政府在实施退林还耕时对唐、常两家的梯田进行低产改造,原来以埂为界的两块地的界限消失。改造后的梯田大块有1.3亩,小块有1.1亩,唐、常二人都想将较大的田地收为己有。当日下午,唐、常二人同时将耕田机架设在较大块梯田,双方都要求耕种大块,两家对峙僵持中,村委会干部到场调解,又通过“一村一法官”联系卡给辖区法官打来电话。
涧溪法庭法官接到村委会来电,当即和调解员赶到杨港村拖尾巴山南麓,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两家关于案涉承包地还没有来得及登记,没有经营权证书,唯一能够作为判断依据的分界埂也被平整土地时破坏和埋没,这使法官调解一时无从下手。
在双方争论中,常某承认其原来的场基地小于唐某,法官敏锐捕捉到信息,找到了化解突破口。虽然常某自认其原来的场基地小,但还坚持选择大块梯田,主要强调对唐某前期态度表示不满,两家没有充分协商。
结合双方的陈述和村干部描述,经现场测量丈量,常某原来的场基地约为0.8亩,唐某原来的场基地约为0.9亩,只是稍小唐某约0.1亩。为了解开常某的心结,法官当面批评了唐某,要求说话要和气,使常某挽回了面子。眼看时机成熟,法官提出调解意见。
唐、常二人最终在该村法官工作室欣然接受法官拟订的调解意见,一致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确认。至此,一起土地纷争在涧溪法庭法官的组织、村干部的见证下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