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李艳,女,1975年4月出生, 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度“1+1”行动贵州援助志愿律师团团长。
所获荣誉:
曾获淮南市“优秀律师”“首届优秀女律师”,以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等荣誉。
“松桃是我的第二故乡,法援中心就是我的第二个家,困难群众就是我的家人。”2021年以来,李艳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连续3年扎根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共办理指定法律(援助)案件190余件,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高达700余万元。
“家人”般的用心
在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李艳接触较多的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为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李艳常常牺牲周末时间,接待咨询、整理证据、代写文书。
今年3月的一个周末,李艳接待了松桃县某福利厂20余名残疾工人。涉事企业因环保问题关停,残疾职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面对残疾职工的困境,李艳多次前往税务、残联等部门调取证据,颇费了一番周折。
案件进入到仲裁程序后,李艳和检法机关多次沟通。在她的努力下,当地检察院为本案出具了支持仲裁决定书,当地法院先行保全了600余万元。最终,仲裁机关支持了残疾职工们的诉讼请求。当受援人之一唐某从李艳手中拿到执行申请书后,当场竖起大拇指。
“李阿姨”的温暖
2022年7月上旬,尚在淮南休假的李艳提前返岗,处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因李某家庭情况特殊,无力承担退赔费用,李艳代李某向被害人退赔1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李某争取了不予逮捕的结果。取保期间,她又帮李某支付生活费和交通费。
案件开庭审理时,李艳客观陈述李某在取保期间自食其力的表现,提出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建议,最后,合议庭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当庭宣判李某缓刑,庭后李艳还为李某代缴了 2000元的罚金。李某动情地说:“感谢李阿姨,我一定悔过自新、遵纪守法。”李艳也是感慨万千:“希望我给予这个孩子的温暖,可以改变他的人生方向,这就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
李艳参与处理的退役军人滕某某的信访案件通过法律途径圆满解决,获得了国家信访局的高度认可。以该案件作为蓝本的法律援助宣传片在2023年“1+1”行动启动仪式上播放,收获广泛好评。
“李老师”的苦心
作为贵州援助志愿律师团团长,如何将“1+1”志愿者行动进一步深化,真正成为当地百姓的法治后盾,是李艳一直思考的问题。
为了给服务地留下扎根本土的法律服务人才,李艳把大量心血花在“传、帮、带”上。她主动和当地年轻律师一起探讨重大刑事案件案情,分享自己的执业体会,被亲切地称之为“李老师”。
在李艳的积极推动下,松桃县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普通话、苗语、手语“三语”公共服务月活动,李艳专门制作PPT,分享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礼仪和技巧。
今年5月,铜仁市对松桃县法援卷宗进行抽查评选,评选出的31本优秀卷宗全部是李艳制作的。次月,她就应邀为全县律师开展法援卷宗专业培训,毫无保留倾囊相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