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王文,女,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东至县司法局昭潭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
2021年,被评为池州市政法先进典型。
10年来,她用足迹丈量民情,用真心体察民意。她深耕司法所这一“小窗口”,做好为民“大文章”。因为心中有梦,她以梦为犁,耕耘亦甜。
因人施矫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王文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启发每位矫正对象换位思考,真诚地认罪悔罪,在正确的轨道上重新融入社会。
吴某入矫时未满20岁,没有建立正确的是非观,极度自卑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流。王文认真研究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耐心展开思想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吴某克服心理障碍。因为感受到了爱与温暖,吴某深刻意识到自己的罪行,逐渐矫正了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惯。在王文的鼓励之下,吴某找到一份工作,实现了自力更生,重塑信心励志新生。
据统计,这些年王文因势利导,通过制定“一人一策”,让16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蝶变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为一方稳定作出了她的贡献。
情法结合
“拿到了赔偿,我也安心了。别的话我也不会说,谢谢是真心的!”年近60岁的刘某对王文道谢。2022年,刘某妻子在下班途中被过境的一辆大货车碾轧身亡,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肇事货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获得了事故赔偿金。但在工伤死亡赔偿方面,刘某一直未与妻子生前上班的公司达成一致,拉锯了将近一年。无奈之下,刘某向司法所求助。
王文获悉此事,立即联合劳保所相关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调解会。调解过程中,王文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既说透“法理”,又用“情理”去打动人,最终促使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行万里路,进千家门,解百家困。她走到哪,“露天调解室”就建到哪。长期与群众打交道,王文深谙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之道,接了地气、解了怨气、赢了人气,她把纷争化解在群众身边,把服务送到群众心里,倾情守护着和美乡村的万家灯火。
以法润心
走进昭潭镇,就发现这里藏着很多“巧思”:小到角落的石头,大到一整面墙,都展示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近几年来,王文围绕乡村善治目标,为群众精心打造“家门口”的普法阵地,“我们要把普法工作与群众法治需求紧密结合,将其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切实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传播、教育、熏陶、浸润功能,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和日常习惯,为助推乡村‘三治融合’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文化保障。”
营桥村的民法典主题公园,昭潭村的农家法治小院,下塔村、龙潭村的法治文化广场、文化墙……处处可见法治文化阵地“风景线”,广大村民开门见法、景中学法,在轻松舒适的自然风光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实现了基层普法教育的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