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欢 通讯员 程婷)11月13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据介绍,包河法院作为集中管辖合肥市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层院,多年来以促进家庭和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纵向打通立案、审理、执行各工作环节,横向推动与妇联、学校、社区的沟通协作,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融合履职,多途径、多举措、多维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目前,包河法院未审庭全面贯彻庭前温情陪护制度和社会调查制度,落实圆桌审判、合适成年人等特色制度,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调查指引、社会调查操作规程,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犯罪记录封存,充分彰显“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同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从业禁止令制度。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运用联动回访考察手段,会同社区矫正部门、共青团组织召开“缓刑少年帮教会”,开设高墙内的法律讲堂,尽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坚持“当下立”与“长久治”相结合,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和管理漏洞,开展调查研究,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全方位构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
该院还建立“家事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的新型家事审判模式团队,让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开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绿色通道,建立保护机制,加强与妇联、社区、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及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让妇女儿童免受人身伤害。今年以来,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
同时,结合合肥市“四员一律进网格”活动,与妇联、公安机关、司法局、民政局、街道、社区等单位联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传递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和法律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