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在田间地头了解民情民意。
濉溪县临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士宏在调解纠纷。
“百姓评理说事点”正成为调处矛盾、宣传法治、收集民意新阵地。
明光市张八岭镇调解员在分享调解经验和技巧。
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人民调解员在“背靠背”调解。
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调解物业纠纷。
宁国市甲路镇“握手言和”调解室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补偿纠纷。
郎溪县梅渚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送来的致谢锦旗。
一步一步丈量民情民意,一纸一笔记录家长里短,一腔热血消弭纷争。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的身影。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工作领域、健全工作机制,着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省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42.1万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5%以上,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A“一站式”解纷便捷高效
群众有诉求,最怕“踢皮球”,如何让群众反映问题既省心又省力?构建“一站式”特色解纷体系,是我省的新解法。
今年,省司法厅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与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相结合,开展“一站式”解纷体系试点,选择合肥、淮南、马鞍山、宣城和池州5个市先行先试,着力打造“实体与网络”平台叠加、“集中与分散”模式并行、融汇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枢纽。
试点过程中,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解纷力量,有力破除制度壁垒、机制不顺、平台叠加等现实弊端,形成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化解机制,努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衔接联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特色解纷体系,由“单兵作战”变为“集团作战”。
为了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试点市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充分利用综治、信访、公共法律服务等原有实体站点,进行改造或者派驻等方式,拓展实体阵地。合肥市落实使用面积约800平方米的场所作为业务用房,争取40余万元资金用于装修改造;马鞍山市48个乡镇,已实现“一站式”合署办公27家,含山县建成2000平方米的场所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中心,雨山区投入100余万元新建成2500平方米的为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中心),由区综治牵头,区司法局主导,多部门进驻“一站式”解纷场所已投入使用;淮南市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原则,推进矛盾调处重点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资源整合;池州市运用“池州智格”APP,实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排查、第一现场就地化解。
“我们老百姓遇到事情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只能到这里来诉诉苦,没想到真就解决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姜大妈感激地说。此前,姜大妈在辖区内一小区做保洁服务,但物业公司连续拖欠了两个月工资。为此,姜大妈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诉苦。得知此事,街道立马启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由综治中心牵头,社区物管人员协作,联系物业公司,约谈相关负责人,并与姜大妈面对面协商,一周之内,结清了拖欠工资。
据悉,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规范化“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让群众从需要跑好几个部门,甚至“摸不着门”,到调解人员“服务上门”,烦心事、扯皮事,都不再是事。
截至目前,5个试点市通过“一站式”解纷体系调处矛盾纠纷5.47万件,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B源头排查下好“先手棋”
“老刘,你今年大丰收,还有我的一份功劳啊!”“老兄,是得谢谢你,前段时间你一把采买了农资,价格更便宜不说,关键不用我跑一趟了。走,到咱家喝口水歇歇。”近日,在池州市东至县花园乡花园村檀坡组,传来种粮大户徐某和刘某爽朗的笑声。
这和谐的一幕,让人想象不到半年前的他们还是一对“冤家”。而关系的转变,离不开“和事佬”——花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初,徐某和刘某分别流转本组稻田进行“稻油轮作”,由于地块相互交织,双方耕种管理不便产生纠纷。“当时快6月了,稻子再不播种,就会耽误秋季油菜的种植。”花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金孝杰告诉记者,为了尽快消除纷争,他分别走访听取双方的诉求,在几番情理法交融的调解下,促使双方达成按水系将田块划分东西两片,各自以原有面积耕种的协议。双方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经此一事,在农忙时还能互帮互助。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今年5月至12月期间,全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集中时间排查化解一批重点领域、突出典型和事关大局的矛盾纠纷,围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个重点方面,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应调尽调、多元化解,做到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
据统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排查化解重点领域、突出典型和事关大局的矛盾纠纷11.5万件,其中排查化解可能引发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基层治理类矛盾纠纷9000余件;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乡村振兴类矛盾纠纷1.68万件;涉及医疗、房地产、教育、婚姻家庭等群众“急难愁盼”的矛盾纠纷8.24万件;涉及消费、环保、物流、电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营商环境类矛盾纠纷6000余件,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安全稳定。
扩大调解“朋友圈”,共画解纷“同心圆”。另悉,近年来,我省深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作,成立皖苏、皖浙联合调解委员会,与沪苏浙接边地区探索构建“信息互通、矛盾共管、人员联控、事件同处”的跨省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协同推进社会矛盾综合治理。
C为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10月8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我省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30名人民调解员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11月6日,马鞍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人民调解员应当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倾情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把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鹿平如是说。
“有事找孟大姐,我们信得过。”在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竹荫里社区,这已成为居民们的共识。“孟大姐”就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孟霞,曾经有一起房产纠纷,孟霞先后调解了27次,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我省注重加强专职调解员配备工作,出台《安徽省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一半以上的村(居)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目前,全省人民调解员96413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8635人,占比达到19%。
为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去年举办了全省首届人民调解员技能竞赛,在全行业掀起学技能、练本领、强素质、促发展的热潮。今年开展了首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定出118名一级人民调解员,有效发挥了等级人民调解员示范引领作用。
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优化“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门用于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
多管齐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已经成为现实。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金融保险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多地开花,已成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74个,在法院设立调解组织121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组织1273个,在信访部门设立调解组织456个,以及115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导入人民调解渠道,实现案结事了、心平气顺。
D品牌建设绘就好“枫”景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狸桥镇派出所调解室内,群众“握手言和”的照片拼成一面爱心墙。“这既是一种成果展示,也是一种心理暗示。”调解员表示,一些当事人进入调解室看到这面“握手墙”,就知道这里是能解决问题的地方,更有利于促进调解协议达成。
宣城“握手言和”调解品牌是我省调解品牌“满园春色”中的“一地盆景”。近年来,我省多地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挖掘江淮地域文化、法治文化紧密结合,推动法治、自治、德治有机融合,涌现出皖北“一杯茶”、皖中“六尺巷”、皖南“作退一步想”和阜阳市“四事四权”、宣城“握手言和”等特色调解品牌。
农贸市场、茶馆饭店、公园广场、长廊凉亭,这些都是老百姓喜欢“唠嗑”的地方。在这些遍布城乡的场所,我省已建成1.6万多个“百姓评理说事点”,让基层群众把心里话在“点”上说出来,让专业人士在“点”上给老百姓“评理”,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有效疏导了民意、凝聚了民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
围绕打造“社情民意收集点”“法律政策宣传点”“矛盾纠纷化解点”和“公共法律服务点”,目前,全省已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1.6万个,对实现村居纠纷量下降、信访量下降、综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的良性循环有较大促进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后,各级调解组织将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