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
对安徽省境内5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截至2023年10月20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金人民币4580.93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利益相关方(债务人、担保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需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71-87163157 邮箱:wangzihao@coamc.com.cn
地址:杭州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53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05765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189862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A:债权标的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3年10月2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借款人借款人所在行业借款人所在地担保人担保人所在地担保物基准日本金余额基准日利息余额资产状况资产形态1铜陵市金保罗实业有限公司制造业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市金保罗实业有限公司、杨斌、姚白云安徽省抵押物: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2258号的商业营业用房, 建筑面积1710.75平方米,土地面积570.25平方米。13,495,365.76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1,272,324.42元
停产债权2安徽逸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住宿和餐饮业安徽省铜陵市陈铜港、陈琳安徽省抵押物: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761号一层的商业用房, 建筑面积638.12平方米,土地面积148.14平方米。8,851,637.14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1,027,538.28元
停产债权3铜陵市和德商贸有限公司批发和零售业安徽省铜陵市徐蓉安徽省抵押物:铜陵市石城大道南段581号、581-1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849.5平方米,土地面积141.57平方米。6,950,000.00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1,290,968.28元
停产债权4铜陵市圣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批发和零售业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市东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刘运罗、倪建明、郑晓燕、倪文才安徽省 抵押物:1、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四楼1-30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72.58平方米,土地面积167.5平方米;
2、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负一层4号、5号、10号、12号、15号、19-25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66.08平方米,土地面积66.62平方米。
8,375,261.68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1,718,161.54元
停产债权5铜陵智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批发和零售业安徽省铜陵市周木英、程宏高、程曦、余佳佳安徽省 抵押物:1.铜陵市世纪曙光苑2栋201号商业用房,面积800.48平方米;
2.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418号商业用房,面积69.33平方米。
8,137,000.00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1,306,573.51元
停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