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偶遇火情 交警变身“灭火”战士
版次:4 2023年10月31日
10月12日,阜阳市交警二大队伍明中队民警在238省道200公里处路段巡逻时,成功处置一起货车起火事故,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上午9时许,民警巡逻至238省道200公里处路段时,发现一辆大货车装载的货物自燃起火。火苗已蹿出车厢外,如果不及时扑救,极有可能引发火灾并对过往车辆产生危害。
民警随即将大货车引导至空旷地带,并拦下一辆路过的洒水车,随即跳上车厢用高压水枪对货物进行喷射。经过不懈努力,明火终于被全部扑灭。因大货车上运输的为压缩垃圾,为防止复燃,民警又对车辆的各个角落进行仔细排查,在确认隐患全部消除后,交警对货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提醒他要注意行车安全,随时关注货物状态。(刘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