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恋爱转账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次性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小陈(男)与小裴(女)因工作原因相识,小陈隐瞒已婚事实与小裴建立了恋爱关系,小裴得知小陈已婚后提出分手,小陈为挽回“新欢”果断与妻子离婚,两人又重新和好。然而现实的相处逐渐消磨了两人的甜蜜,小裴认为两人性格不合再次提出分手。小陈觉得自己付出很多,心有不甘产生极端情绪,于是频繁拨打小裴的电话,通过发送短信骚扰、跟踪围堵甚至到小裴家滋扰闹事等行为,用尽办法求复合,都遭到了小裴的拒绝。小陈一怒之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小裴返还恋爱期间转账钱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鉴于双方关系特殊,法官希望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该起纠纷。于是劝说原告小陈平复情绪,好聚好散,释明双方恋爱期间共同的生活花费不属于借款的性质,且不存在小裴向小陈实际借款的事实,所以并不构成民间借贷关系。考虑到小陈目前已产生极端情绪,为避免事态升级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法官又劝说小裴重视此事,如果解决不了小陈还会一直继续纠缠,可能会影响以后的家庭和生活,甚至会做出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情,希望其考虑昔日情分,为这段感情画上一个句号。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调和下,小裴愿意支付小陈8.5万元,并让小陈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解决后不再纠缠小裴,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这起因感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就此了结。(陶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