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子女义务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版次:4 2023年10月25日
编辑同志:我弟弟很早就到外地工作,后来在当地娶妻生子。由于和父母有些矛盾,弟弟后来跟家里来往很少,完全没有尽过作为子女的义务。最近母亲去世了,弟弟也没有回来为母亲守孝。我和父亲都对他很有意见,父亲甚至认为不应让他继承财产。请问,像我弟弟这种未尽子女义务的情况,能否继承母亲的遗产?读者:钟延
钟延读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如果你能证明弟弟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且不尽赡养义务的话,那么,在分割你母亲的遗产时,你和父亲有权要求你弟弟少分甚至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