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推动法律援助向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延伸,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多年来,淮北市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致力于做好未成年人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对涉及青少年、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援助;对青少年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指导方针;积极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活动。不定期到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做到警钟长鸣,及时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着力提高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依法办学能力和科学、民主管理水平。
简化对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开辟“绿色通道”,遵循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四优”原则。对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指派律师介入代理,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对符合要求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实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简化程序,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从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法律咨询、刑事辩护,实行刑事辩护全覆盖,覆盖率达100%。
与“八五”普法相结合,加强与区教育局、团委、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专业优势,紧贴未成年人学法用法需求,精心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堂”等多种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未成年人认识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同时,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孙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