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聂静洁 通讯员 杨雪峰)天长市人民法院汊涧法庭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通过电话向承办法官致谢。
2020年5月,王某与李某双方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王某一次性给付李某财产分割款4万元,后王某仅支付了1.5万元,剩余2.5万元迟迟未给,李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庭审中李某未到庭,由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王某称自己经济实力有限,还要抚养孩子,无力偿还这笔钱。
庭审当天下午,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李某进行调解,建议双方把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各做退让,减少父母之间纠纷对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影响。同时,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一释明。经过沟通,最终双方就案涉财产分割款的分期给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子女的照顾、探望等事项作出了友好协商。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立即制作调解文书,当天约李某、王某到庭签订调解协议,签收调解书,并进一步向双方释明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