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讯(盛金旭)10月6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拟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的压力下,李某某最终当场支付案件款,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李某某因资金周转向王某某借款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方式及利息。之后李某某没有按照还款协议偿还债务,王某某于2019年起诉至烈山区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按月支付欠款。今年8月,承办人接到申请人电话,表示李某某现在又不履行协议,还欠4万元未还清,于是承办人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函,要求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李某某。
10月6日,值班干警接到公安消息,已将被执行人协助查控到,执行110迅速出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被执行人李某某见到承办法官后,扔抱有侥幸心理,表示自己不是不还钱,而是现在没有能力每个月偿还,承办法官告知其已经是两次和解未履行,要求李某某将剩余4万元一次性履行,不然将依法对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意识到严重后果后,李某某心态转变,主动要求执行法官与申请人联系,并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4万元,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