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凯 牛涛)“感谢迎仙司法所一年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帮我解决了生活问题,现在我的病情也稳定了,解除矫正后,我要力所能及地打工、种地,养活自己、照顾父母。”不久前,临泉县迎仙镇社区矫正对象韦某,到司法所解除社区矫正时,对司法所工作人员道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2022年8月,临泉县司法局迎仙司法所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韦某。韦某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韦某是一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患有二级精神障碍,其父母年迈多病,家庭生活困难。韦某因精神障碍,存在与社会脱节的表现,不会使用手机,与人交流困难。迎仙司法所将韦某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工作人员经常上门走访,督促韦某监护人定期带韦某复查病情,按时服药,同时联系心理咨询师介入,帮助韦某控制病情。
韦某家庭经济困难,导致韦某不能按时服药,病情时有复发。病情发作时,韦某经常骑着电瓶车乱跑,造成安全隐患。为缓解韦某家庭经济压力,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多次找到镇民政办帮助其解决低保问题,最终为韦某解决了一级低保和残疾补贴、残护补贴。司法所协调村集体和社会爱心人士为韦某送去米、油、面等生活用品和500元现金,帮助韦某渡过难关。
在迎仙司法所的关心和个性化帮扶下,韦某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逐步能够自食其力,帮助父母劳动。今年8月,韦某已顺利解矫,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