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汪希圣)9月15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祁门县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四级调研员方某受贿案,并联合县纪委监委、县税务局组织8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同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方某利用担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某工贸有限公司等在项目运营、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赵某、湖北某工贸有限公司销售员罗某等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在项目运营、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的全过程,被告人方某对自己没有抵御住“糖衣炮弹”,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而感到万分后悔和愧疚。庭审现场庄重严肃、流程规范、秩序井然,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庭审的各个环节。庭审结束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参与旁听的干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庭审直观地了解了一名国家干部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这是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今后在工作生活中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知敬畏守底线,依规依纪依法正确履职尽责。
下一步,祁门县法院将联合县纪委监委切实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守好廉洁底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