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法院发出全市首份财产保全通知书
版次:3 2023年09月14日
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受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时,发出全市首份《保全通知书》,进一步落实“阳光司法”,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安徽某市政有限公司向濉溪县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保全被申请人上海某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濉溪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相关裁定,并予以保全。随后,濉溪县法院向申请人发放《保全通知书》,明确告知其财产保全申请事项、保全结果等,并重点提示续行保全的相关事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李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