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帮凶被起诉
版次:2 2023年09月01日
8月24日,由休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该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8月至9月,被告人张某某等人通过聊天软件与上线结识,为从事上线提供的“兼职”,按照要求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及U盾邮寄给上线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帮助上线转移违法犯罪资金300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有力的举证、质证,就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建议判处张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最终,法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