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江君)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在开庭前化解了一起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并对审判团队高效、尽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赞扬和感谢。
据悉,该纠纷的起因较为波折。被告承租了原告的某处房屋及其自建部分用于商业经营,约定租期两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在租期还剩几个月的时候,因该区推进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租赁房屋的自建部分被依法拆除,被告的商业经营也受到了较大影响。由于生意亏本,被告心中不快,租赁期满后在原告询问被告是否续租时,被告迟迟不予明确回复。被告既不再使用该房屋经营,也未予归还,而原告也未退还被告交纳的水电押金。双方陷入僵局一年后,房东作为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阅卷后,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引起纠纷的关键点,原告提起诉讼关注于被告将全部东西搬离并退还房屋,以便尽快把房屋对外出租营利;而被告则惦记交纳的水电押金和装修损失,毕竟经营已经亏损,要求原告尽量弥补自己的损失。承办法官亲自到现场查看房屋现状,了解拆迁范围并前往住建局和街道调取拆迁档案,了解到并无补偿后,与双方分别沟通,最终在开庭当天促成调解,对于合同僵局期间的租金原告不再主张,双方约定同一时间归还房屋和退还押金,切实为双方当事人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