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
版次:2 2023年08月23日
书记员作为检察队伍的重要组成力量,承担着案件联络、提审记录、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大量辅助事务工作。近年来,休宁县检察院将司法体制改革后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作为配套制度改革重大事项,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升书记员队伍活力。
首先为每名新进书记员指定一名业务骨干具体指导,实施一对一“导师制”,对新进书记员实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结对培养。其次积极与县财政、人社部门协调,争取支持,将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本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并纳入财政预算。三是积极组织书记员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岗位练兵及本院的各种学习培训,鼓励书记员参加继续教育、司法考试等,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叶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