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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中院巧用“活封”解开企业发展“死结”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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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中院巧用“活封”解开企业发展“死结”

版次:3  2023年08月18日

本报讯(记者 唐欢 通讯员 王丽)“马法官,我们多次与供电局协商未果,如果近期再不交纳以前欠下的电费,很快就会断电,我们下游30多家企业也会停产,这该怎么办啊?”7月,蓝天盈丰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的企业负责人给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龙发来这样一条消息,字里行间透露着焦灼的情绪。

蓝天公司是今年3月六安中院受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原告为北京的一家节能环保公司,案涉标的额近3.6亿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原告的申请下,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查封冻结了蓝天公司的银行账户。

账户冻结后,蓝天公司向法院提出《关于请求解封银行账户的紧急申请》,将目前公司面临的困境悉数列出。原来,该公司系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一家民营企业,经营业务包括为开发区内30余家企业提供工业用蒸汽,公司账户被冻结后,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结算受到限制,无法购买原材料、支付水电费和员工工资,企业将面临停业停产风险,进而导致开发区30余家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承办法官立即对蓝天公司的账户进一步核实,确认账户冻结前有收取蒸汽以及原材料购买款等收支流水记录,其中一个账户还承担人员工资发放、企业运营设备配件购买等支出项。

“蓝天公司如果停业停产,开发区内暂无可替代性企业,会直接影响到开发区30多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蓝天公司面临的困境让承办法官十分忧心,“如果法院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既不利于蓝天公司的企业价值维持,也不利于原告公司诉权的最终实现,造成的连锁反应还可能会损害开发区的营商环境,影响企业家在六安投资的信心。”

在认真研判蓝天公司的申请理由及在案证据,充分考虑到蓝天公司经营业务确有公共服务属性下,法官就开始思考如何解开这个“死结”,一方面原告的诉讼权益需要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被告所面临的现实困难法院不能坐视不管。

“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即使是作为被告方,我们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经营问题,对于公司账户不能一封了之,要穷尽各种办法,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实现双赢,助力维护地方经济平稳运行。”法官将相关情况在专业法官会议上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帮助解决企业现实困境。

为保障蓝天公司和下游30余家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合议庭成员认真翻看案件卷宗材料以及蓝天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了多起类似案件处理思路的可行性,向院党组汇报案件进展。

“我们不同意!你们把蓝天公司账户解封了,我们的钱怎么办?”起初,原告企业对于法官提出的“活封”方案十分抵触。其间,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沟通,告知蓝天公司的经营现状、面临的困难,充分听取原告的意见,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沟通协调的机会,努力找出“最优解”。

经过合议庭成员的分析研判,并与涉案各方当事人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后,决定采取引入第三方专门机构进行监管的方式,对蓝天公司的账户进行“活封”。经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联动,法院确定由管委会直属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在不解冻账号的前提下,允许蓝天公司在一定期限和额度内申领使用被冻结账户内的资金,同时明确款项仅可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生产经营支出,每笔款项支出都需要有专人进行审核。法院将该方案详细与原告方进行沟通说明,逐渐打消了原告的担忧,获得了原告方的认可。

“真心感谢法院,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保障了我们公司的正常运营,这样我们也更有信心早点把欠原告的钱还上。”蓝天公司的负责人对于法院及时变更保全措施的行为表示感激。

用“活封”解开“死结”,此举既为蓝天公司纾困解难,又防止因其生产停摆导致30余家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原告的诉讼权益,避免冻结资金失控流出导致利益受损,以能动司法传递司法的温度和力量,助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