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1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机动车检测弄虚作假处罚不手软

日期:08-14
字号:
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机动车检测弄虚作假处罚不手软

版次:4  2023年08月14日

本报讯(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记者8月3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日前聚焦交通道路移动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执法,发现部分机动车“带病上路”,超标排放。通过深挖细查,依法查办六安永某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一批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案件。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公开5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2023年2月21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六安永某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检测机构2022年4月-12月在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中,10台机动车带OBD项目未上传数据,6台机动车改变检测方法,不符合法定要求。该检测机构为上述车辆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该检测机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3万元。

2023年1月10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庆市信某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2022年9月26日,该检测机构对某柴油车辆开展排放检验,在进行加载减速法排放检测过程中出现明显可见烟度,不符合法定要求。该检测机构为此车辆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向该检测机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

2022年11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发现绩溪县通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部分机动车开展排气污染物检测时,通过脚踏采样管或用红色三角垫块挤压取样管等方式改变关键检测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该机构为部分车辆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省生态环境厅向该检测机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3万元。

2022年9月24日,芜湖市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控系统抓拍到某柴油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排放明显可见黑烟,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对该车辆的上线检验信息追踪调查,调阅视频监控录像、检验数据,并询问当事人,查实2022年7月22日,芜湖安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曾对该车辆开展排放检验,在进行加载减速法排放检测过程中出现明显可见烟度,不符合法定要求。该检测机构为此车辆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向该检测机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

2022年9月8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怀远县通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检测机构出具的3份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车辆识别代号与蚌埠市机动车监管平台系统内的车辆识别代号不一致,不符合法定要求。该检测机构为部分车辆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向该检测机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