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实行同工同酬
版次:4 2023年08月09日
编辑同志:我于今年7月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有关人员一直说工作太忙,让我等一等再签合同。可等了20多天,仍无结果,于是我毅然辞职。请问,公司拖延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上班20天的工资应当按什么标准算?读者:韩东光
韩东光读者: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于你到公司上班尚未满1个月,因此该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还不构成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据此,你的工资应按该公司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无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对同种、同类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应当同等对待,支付同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