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陶来)7月24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委派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成功调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某、苏某某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一家牛肉汤店,开业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前受疫情影响,客流减少、营业额大幅下降,每月仍需支付店铺租金、员工工资等日常开销,夫妻俩决定向银行申请贷款。2021年12月9日,李某某、苏某某与某银行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该银行为其发放三年自助可循环惠农易贷贷款。李某某、苏某某使用贷款本金合计15万元,经某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按合同要求还款。
案件诉至法院后,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诉前调解。为及时解决纠纷,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结合案件纠纷性质,法院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至金调委,第一时间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阅卷,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涉案两名被告当前经营面临的困境。经过调解员的耐心释法和居中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贷款本息偿还方式、还款时间等内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