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娟,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多年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凡的工作业绩,陆续荣获安徽省优秀公诉人、宣城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宣城市三八红旗手、宣城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宁国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称号,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于今年上半年再获荣誉称号——“宣城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的背后有哪些实干故事呢?
永葆履职尽责的耐心
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十余年,李再娟办理刑事检察案件千余件,每天埋头于案卷,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阅卷、提讯,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开庭等工作,多年如一日地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
“好的公诉人都是案件喂出来的。”她坚信,司法是一门实践的学问,办案人若不经过大量办案实践的打磨,无法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多年来,她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力惩处了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办案中,她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在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时,李某某与被害人包某某系村邻,二人因日常生活矛盾引发纠纷,继而发生冲突,造成包某某轻伤害的后果。起初,李某某情绪低落,流露出轻生念头,而包某某情绪激动,强烈要求司法机关从严惩处李某某。考虑到该案是一起由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如果只是简单依法对李某某进行惩处,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只会增加二人积怨。为此,她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稳定双方情绪,并与双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沟通,了解二人性格特点、心理症结、一贯表现、之前发生的矛盾等情况,通过几十次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锤炼精进日新的匠心
2017年年底,李再娟开始负责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如果说普通刑事案件更关注“案”,那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关注案件背后的“人”。
她深知,每一个孩子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对他们多一些耐心、多一些关怀,也许改变的就是一个孩子的人生和一个家庭的未来。这是她的初心,也是她一直坚持和努力的方向。多年来,她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未检检察官的执着和担当。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极力感化、挽救。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未成年人,在全面了解、认真评估的基础上,积极做出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他们进行有效帮教,助力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近年来,经过其考察帮教的未成年人均未再实施犯罪,多名涉罪未成年人还考上了大学本科,改变了人生轨迹。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在司法办案之余,她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联合教体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督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管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努力参与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积极联系团宁国市委、妇联、司法局、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以及爱心企业,在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司法协作、社会观护等方面进行合作,凝聚政府、社会保护合力。
经过她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宁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上级院业务考评中连续多年位居第一,未检工作品牌“检爱护花”被评为宣城市检察机关优秀工作品牌,该院也于近年来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安徽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安徽省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
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
作为宣城市志愿普法宣讲团、宁国市巾帼志愿宣讲团成员,办案之余,她致力于日常普法,精心准备每一堂法治课,以通俗的语言、典型的案例和互动的形式让孩子们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小小的身躯、大大的能量。”同事们这样评价她。她用自己的专业、温情、担当赢得了领导、同事、群众的认可,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官担负新使命、增强新本领、展现新作为的风采。成为一名“专家型”的检察官,是她的追求与梦想。工作十余年,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她知道自己离成为一名“专家型”的检察官仍然有距离,为此,她将继续奔跑在热爱的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