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刘龙飞)7月8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将一面锦旗送至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法官高效为其追回50万元执行款。
据悉,被告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某电厂建设工程期间,租用原告凤台县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脚手架施工。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69万余元,以及施工期间租赁的工字钢没有返还。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潘集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仅支付了20万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财产查控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账户被多轮查封,已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一直逃避履行。
近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在某建筑公司承包有工程,尚有工程款未支付,便立即向该建筑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被执行人剩余的工程款支付到法院一案一账户中。一开始,该建筑公司各种推诿,不愿配合,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释法明理,该建筑公司最终将50万元汇入法院一案一账户中。至此,涉案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