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解“薪愁”
版次:3 2023年07月18日
“在2024年2月9日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近日,得益于祁门县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支持起诉,在检察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汪某某与原工作单位一木业公司就拖欠工资一事达成了和解协议。
2021年9月,家住祁门县一乡镇的农村居民汪某某在县一木业公司从事锅炉工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为150元/天,并按月结算支付。11月工作结束,汪某某没有按期拿到工资,心想,公司资金紧张,迟点也很正常。结果,一年多过去了,一直不见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其间,汪某某多方努力,但也一直没见效果。今年6月的一天,在好心人的指引下,汪某某来到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该院检察官在对其相关材料依法审查后,认为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于是便向法院送达了该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书》。
近日,在祁门县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该案汪某某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一幕之场景。(祁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