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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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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版次:2  2023年07月07日

根据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与受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权利及代垫费用(其他费用),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法定或约定的附属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请求权、诉讼保全申请权、查封申请权、申请执行权、破产债权申报权、违约救济请求权、抵质押登记过户请求权等)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79号

联系电话:0553-655321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40号

联系电话:0551-626362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3年7月7日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3年01月2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债务人名称担保信息本金欠息已支付费用合计安徽华亿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项义水、章国琴、芜湖华亿国际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华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物:抵押担保人名下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华亿商业广场一层 101 和 201 商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22907.075651.1631.6328589.86安徽星光灿烂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吴清、芜湖市恒清工贸有限责任公

司、安徽华亿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物:借款人名下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星光

灿烂娱乐广场 3-6 层商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4398.841194.6812.065605.58芜湖市君泰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熊小波、熊平波、安徽君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卓阳君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抵押物:借款人名下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汇金广场一楼 101 号和 102 号商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13808.8410543.3112.0024364.15奥顿 ( 芜湖) 酒店有限公司 保证人:马莉、芜湖奥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物: 借款人名下位于芜湖市人民路10#8 幢 1-4 层商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2998.662828.1421.455848.25芜湖谷美精菜馆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何爱玉、奥顿 ( 芜湖) 酒店有限公司

抵押物:抵押担保人名下位于芜湖市人民路10#5 幢商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796.8964.697.651769.14合计44910.2121181.9884.796617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