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像 《梦溪笔谈》是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沈括(1031-1095)撰写的一部涉及古代中国自然科学、工艺技术及社会历史现象的综合性笔记体著作,成书距今近千年。《梦溪笔谈》具有世界性影响,尤以其科学技术价值闻名于世。英国科学史学家李约瑟评价其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2025年,沈括逝世930周年之际,三集纪录片《沈括》在浙江卫视播出;2026年4月,该片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英语环球节目中心面向全球播出。 在《梦溪笔谈》这部作品里,有不少与安徽有关的故事,读来颇有趣味。 孝肃杖吏 这是一则与包公有关的故事。 包拯代理开封府尹的时候,以明察秋毫著称。有一次,有个百姓犯了法,按规定应受比较重的用刑杖打脊梁的“杖脊”之刑。因为包拯威名远扬,这个人也觉得自己犯错,此番难逃杖脊重罚。此时府中有个小吏收了他的贿赂,悄悄地和他约定:“今天府尹一定会让我负责写具结书的事情,你今天去见府尹时,只管大声为自己辩解,我就能替你分担罪责。”没多久,包拯让人将囚犯押上堂审讯完毕后,果然让这个小吏起草具结书,囚犯就像小吏说的那样,不断地为自己分辩。这个小吏大声斥责他说:“你只管接受杖脊刑罚后出去,何须多言!”目睹此幕,包拯认为是这个小吏以公谋私,不让犯人说话,便将小吏揪上公堂,打了十七板子。后来又特意宽减了对这个犯人的惩罚,只让他受了相对轻微的“杖臀(打屁股)”之刑。包公原来的意思是以此来压制小吏的权势,让人有机会说话,却不知道自己早已被这个小吏算计,让其阴谋得逞。 可见,即使是遇到“包青天”这样的清官,若缺乏有效制衡,下面具体执行者仍可钻空子。包拯虽以“明察秋毫”闻名,但在狡猾的人性面前,其判断还是受到表象误导。文中所谓的为政者“知下之难”,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红光验尸 这则故事说的是古代验尸的江淮法医经验。 太常博士李处厚知庐州慎县,尝有殴人死者。处厚往验伤,以糟胾(zì)灰汤之类薄之,都无伤迹,有一老父求见,曰:“邑之老书吏也。知验伤不见其迹,此易辨也。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以水沃其尸,其迹必见。”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自此江淮之间官司往往用此法。 当年,李处厚在庐州慎县(今肥东)担任县令,有一次,县里有个人将一个平民殴打致死。李处厚验尸时,往尸体上涂敷糟肉、灰汤等,可是却看不见一点血迹和伤痕。正在他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候,有一位老人告诉他,在中午时把新红油伞撑开遮住尸体,让正午强烈的阳光透过红油伞照射到尸体表面,就可以验出暗伤来。李处厚按照老人说的办法做了试验。果然,在红光照射下,在尸体上看到了斑驳的伤痕。从此以后,江淮一带诉讼验尸时往往使用这种方法。 用伞能验出尸体的伤痕,这事靠谱吗?其实,这里面是有物理学原理的。 根据相关光学原理,不透明物体的颜色,取决于它能反射哪种色光和用何种色光来照射它。而透明物体的颜色,是由这个物体所透过和反射的色光决定的。我们知道,太阳光是含有七种色光的,皮肤下的瘀血一般是青紫色的,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不容易辨别出来。当太阳光照射红油伞时,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时除了红光能够通过以外,其他色光都被吸收了。红光照射到人体表面,青紫的淤血就会很清晰地呈现出来。在这里,刷了桐油的红油伞好比一个滤色镜,成为验伤破案的有力工具。 今天,这个原理已经被广泛应用在摄影上。在拍摄黑白风景照时,为了更好地看到白云,往往在镜头前加上一个黄色的滤色镜,滤去天空射来的蓝光,让蓝天白云的对比更为强烈。这时的黄滤色镜,作用就跟李处厚用的红油伞一样,只不过黄滤色镜是增强了蓝天对白云的反衬度,而红油伞却是增加了肤色对伤痕的反衬度。 根据这个原理,人们发明了“去色渍翻拍法”。比如,一张珍贵的照片染上红墨水,就可以把它放在红光下进行翻拍。因为在红光的照射下,被红墨水染污的地方是红色的,原来白色的地方也是红色的,污渍就看不出来了。因此,在翻拍出来的照片上,就再也看不到污渍了。同样,要是照片染上了蓝墨水,那就应该在蓝色光下进行翻拍。当然,这些办法只能用在黑白照片上,对于彩色照片来说,这种方法就不再适用了。 愍寒架桥 这则故事主人公是孔旻。 淮南人孔旻隐居汝州,他为人惇厚仁慈,终身不愿做官。孔旻有着美好而高洁的节操,曾有人去偷他家园子里的竹子,孔旻觉得偷竹子的人要涉水来去太冷了,就架起一座小桥方便偷竹人通过。沈括认为通过这么一件小事,可以推知孔旻具有仁爱之心。 有意思的是,沈括在这篇文章后面有一段议论,他举了“庄子妻死,鼓盆而歌”的故事,认为“妻死而不辍鼓可也,为其死而鼓之,则不若不鼓之愈也”——妻子死了而不中止敲盆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因为妻子死了而敲盆唱歌,反而不如不敲的好。这与“邴原耕而得金,掷之墙外,不若管宁不视”的道理一样。由此可见,沈括对孔旻的行为其实是有些看法的,因为他所举的两个例子似乎都有着作秀表演的痕迹。 在今天看来,孔旻这个人并非名头很大的角色,能这样做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能求全责备。退一万步讲,就算他有作秀的意图,也没造成不好的影响,毕竟,向人传达慈悲也是一种爱心。 推挽后学 这则故事的发生地在安徽滁州。 故事的主角叫王向,他是福建闽侯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王回同科中进士。年轻时,他以三班奉职(低级武官)管理滁州一个镇的公事。此时,欧阳修恰好为滁州知州。当时有个教书的儒生因为学生不交学费入学,就亲自到学生家上门授教,没想到,学生却闭门不纳。儒生就向王向递状子,要告这个学生。王向在状子上批道:“自古礼数,只听说弟子来学,没听说先生往教。先生既已自己屈尊前往,弟子又怎能不会慢待师道?何不行罚以收回你的师尊,哪用双方争竞来对簿公堂!”这种判决表面上似乎是倒打一耙。儒生随即以王向的判决不公为由,直接拿着状子去找欧阳修。欧阳修一看王向的判词,立即对王向的价值判断大为赞赏——王向这样做,显然是在维护师道尊严,并且强调师道尊严不仅是对学生,对老师也是一样要维护,这种判断显然站位更高。 在欧阳修的鼓励和提携下,王向也成为知名的人士。顺便说一句,王向后来还娶了包公的大女儿,成为包公的乘龙快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