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上半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625件,解决7173件,投诉解决率74.5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0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5件,加倍赔偿金额9265元。
无理由退货承诺即受约束
2026年月4月,蒙城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在蒙城县某商店以807元购买一双鞋子,当天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货退款被拒,遂投诉。该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负责人。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
安徽省消保委表示,经营者一旦以店内公示、书面告知等形式对外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该承诺即对经营者具有约束力,应当全面、及时履行。消费者要留存好购物小票、支付凭证等交易证据。申请无理由退货时,应尽量保留商品原外包装、配件、说明书及配套赠品,避免造成人为损坏而影响商家二次销售。
更换新机后三包时效重算
2026年5月,消费者胡先生向滁州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24年12月在本地门店购买某品牌洗衣机,2025年9月因机器故障,商家依照三包政策更换新机。2026年4月,更换后的洗衣机再次出现故障,消费者认为新机使用未满1年,理应免费维修,商家却坚持三包有效期应从原购机日起算,称已过保,需付费维修。
该市消保委接诉后展开调查,依据购机发票、维修记录、换货凭证,约谈商家后认定:消费者从更换新机到再次出现故障未超出三包期限,商家仍需承担免费维修义务。最终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检修洗衣机。
安徽省消保委提醒,家用电器更换新机后,整机三包时效重新起算是法定售后规则,商家不得自行缩短保修周期、设置不合理售后门槛,不得将维修成本转嫁至消费者。
切勿轻信私域内养生推销
2026年6月,濉溪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邓女士投诉,称其通过他人介绍,添加了一个种菜教学微信号。数日后该号更名为某保健品公司并推送健康讲座。在讲座“专家”推荐下,消费者花费19720元购买保健品,食用后身体不适,要求退款,但微信号无人回应。
该县消保委接诉后,查实经销商微信失联,而委托生产商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多方联系协调,经销商先行退还消费者18722元,消费者确认到账后寄回未拆封产品。
安徽省消保委提醒,老年消费者谨慎通过微信添加陌生好友,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切勿轻信私域内健康讲座、养生推销,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实习生张钰琼吴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