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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新安晚报

日期: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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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徽派文史       上一篇    下一篇

1919年12月初,北京的《晨报》发表了胡适的《李超传》。传主李超是20岁出头的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因病早逝。一名普通学生去世竟引起了大名鼎鼎的胡适的高度关注,并写下这篇6000多字的传记,究其原因,胡适先生自己说得很清楚:“因为他(她)的一生遭遇可以用做无量数中国女子的写照,可以用做中国家庭制度的研究资料,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可以算做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
 在高考题中“复活”
 时间过去了100多年。
  “李超”这个名字再次出现,是在2022年的山东省高考历史卷第17题——《李超之死》中。
  题目是这样的:李超是一位近代女大学生,先后在多地求学,但是家里人并不支持。受封建思想影响,她的家人坚信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而李超选择勇敢地反抗,最后却因为势单力薄,在贫困中患肺炎去世,成为旧制度的牺牲品,这件事引起了当时社会的关注。要求是“作为历史的观察者,概括说明李超之死为何会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并谈谈‘李超们’新生的出路在哪里”。
  把这样的题目编进高考试卷中,尤其是在当今就业市场文科专业遭受冷落的大背景下,顿时勾起了文科生的情怀——谁说学文不能改变世界?这道题目之所以意义重大,在于它进一步明确了学历史的价值——反思。
  因为有创新、有思考、有情怀、有格局,题目赢得了众多赞许,不少考生感慨这才是高考的意义。一位考生的解答令人耳目一新:“李超们的出路在哪里?此刻考场上奋笔疾书的女孩们就是答案。”
 凄惨的身世
  胡适先生在《李超传》中,通过“他(她)的行状和他(她)的信稿”清晰地为我们描述了这个没有做过“轰轰烈烈的事情”的女学生的身世。
  李超是广西梧州人,先求学于梧州、广州等地,后就读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由于李超的家庭不支持她求学,导致其生活困难,后患肺炎,于1919年8月16日在凄惨中病逝。
  李超死后,家人置之不理,一切身后事都靠她的同乡帮助料理,甚至连棺材“现在还停在北京一个破庙里”。即便如此还是受到家人的冷眼,过继来的哥哥甚至来信称“至死不悔,死有余辜”,令人扼腕。其实,李超家境算是比较富裕的。她的父母早逝,两个姐姐都已成家。之所以最终在贫困中凄惨离世,主要原因在于兄长不予支持,断绝了她的经济来源。
  李超家中只有两个姐姐,没有男丁。父母去世后,李超和她的姐姐一样,没有财产继承权,真正的继承人是过继来的堂兄。
  与李超求学的励志经历不同,堂兄对其年过二十依然未曾婚配,显得十分焦虑,也因此产生了不少矛盾。李超有意去北京求学,其兄长之所以坚决反对,既有担心未婚的成年女子只身远游会招来族人非议的成分,也有李超迟迟不结婚,会对他继承财产造成障碍等原因。
  隆重的追悼会
  李超,这个平凡小人物的离世,本应“激不起半点涟漪”,然而因为她生前与家人的几番通信,偶然间被同学发现并公布于众,给正处于新文化运动高涨时期的中国,提供了一个新的抨击旧制度的例证,顿时变得沸沸扬扬起来。
  在京的文化名流们,得知李超的情况后,义愤填膺。胡适先生就旗帜鲜明地表示,李超的遭遇,让“旧家庭的黑暗,历历可见”。他要替这个“可怜女子”作传,“我觉得替这一个女子做传比替什么督军做墓志铭重要得多咧。”
  这篇《李超传》胡适写了近7000字,在一些场合,胡适公开说,《李超传》的意义胜过《史记》中的《汉高祖本纪》和《项羽本纪》。在《李超传》的最后,胡适提出了四点问题,供大家讨论:家长族长的专制、女子教育问题、女子承袭财产的权利、女不为有后的问题——当然,后两个问题其实是可以合并的。
  胡适与当时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校长毛邦伟、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以及李大钊等54人在北京《晨报》联名发表了《李超女士追悼大会启事》。
  在李超去世后大约3个月的11月30日下午,北京教育界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为李超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参加追悼会的各界人士近千人,会场中央悬挂着李超遗像,遗像上挂着蔡元培题写的“不可夺志”四个大字,“会场几无容足地”。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等社会名流均到场发表演说。
  《晨报》《新青年》《新潮》等新文化主流媒体对此事也甚为关注。《晨报》不仅提前半个月大篇幅刊登了追悼会的启事和李超的遗像,呼吁人们去参加纪念活动;还在追悼会后,详尽报道了追悼会的全部过程,接连3天登载了胡适的《李超传》;更在随后讨论妇女问题的专栏中,刊发追悼会上的演讲辞和相关讨论稿。
  一个早逝的普通女学生,生前并无显赫事迹,却被如此大张旗鼓地纪念,不能不令人意外。表面上是李超的同乡痛惜她的早逝,整理了她的日记、书信、文稿等资料,辗转交到胡适等人手中,引起了他们的同情与关注。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这些对妇女解放问题非常敏感的知识分子意识到,这个看似孤立的事件背后,蕴含着值得深入发掘和阐释的东西。
  关于这一点,为李超写传的胡适态度十分明确:“这一个无名的短命女子之一生事迹很有作详传的价值,不但他(她)个人的志气可使人发生怜惜敬仰的心,并且他(她)所遭遇的种种困难都可以引起全国有心人之注意讨论。”
 李超的启示
  李超到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习,成为中国国立教育史上第一届女大学生中的一员,她的很多同学,如苏雪林、庐隐等后来都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声名卓著的人物。
  李超去世后,她的求学过程被解读为“深痛神州女界之沉沦,亟欲有所建树”。尤其是她所展示的“近来世变日亟,无论男女,皆以学识为重”的自觉意识,也被视为女子教育逐渐发展的例子。在一直致力于寻求妇女解放道路的新文化阵营看来,李超的离家和求学提供了符合时代想象的新女性的榜样。
  蔡元培为此提出了解决穷苦女子读书的办法,还提出了义务教育的办法。蒋梦麟称李超的追悼会是“奋斗精神的纪念会”,并将李超誉为“战死疆场”的勇士。
  陈独秀在1920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上撰文《男系制与遗产制》,进一步阐述了李超悲剧背后的根本问题。
  李超之死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扩大。1920年春节后,众人在李超的家乡梧州为她举办了比北京那场规模还大的追悼会,各界人士不下万人参加,一时激起了反对封建婚姻的怒潮。受此影响,李超的同学、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冯沅君带头退掉了儿时在河南订的娃娃亲,她的另外一名同班同学庐隐也走出了包办婚姻的牢笼。
  正是在知识界和舆论界的集体关注和共同塑造下,“李超之死”由个人悲剧演变成一个解读“五四”妇女与家庭问题的样本,在此过程中,胡适所作的《李超传》的意义可谓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