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缴纳契税提取住房公积金……3月31日傍晚,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记者梳理发现,新规出台后,交物业费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家庭为单位每年不超过4200元;因城市更新而进行住房改造的,包括住宅电梯加装、电梯更新等,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省直公积金分中心特别在解读中强调,缴存职工岳父(母)的房子符合城市更新住房改造的,也可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公积金。(具体情况见右图)
又讯3月3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详情可扫二维码)。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实习生曹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