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安徽省教育厅近日公布《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的原则、程序,以及选用推荐和购买使用等具体要求,提出建立周期评议制度,原则上每个学制周期评议一次,教辅材料有长期不修订、内容不适应等情形的,或将被立即停止使用。
评议教辅材料坚持机会均等
教辅材料的选用一直以来备受家长关注。安徽商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教育部等三部门就联合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确立了教辅评议、“一科一辅”、自愿购买、无偿代购、不得牟利等教辅进校的基本原则。2026年,我省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进校园教辅材料”是指由学校按程序统一代购或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不包含家长或学生通过市场自行购买、带入校园的各类教辅材料。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小学校是教辅材料的使用主体,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教辅材料。
在教辅材料评议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评议教辅材料坚持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等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学科专家代表、基层代表等组成。学科专家组由思想政治理论专家、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一线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比例不少于1/2,应来自不同学校。
未经批准不得参与教辅材料编写
在资质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编写者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多学科或同一学科多版本主编。主编及编写人员应政治可靠,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熟悉相关教材及学校教学实际。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未经所在单位批准,在职教师、教研员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教辅材料编写。
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评议程序,由省教育厅正式发布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周期评议制度,原则上每个学制周期评议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开展评议。教辅材料内容出现方向性错误或严重科学性错误,长期不修订、内容不适应等情形的,应当停止使用并退出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且学制周期内不再接受该单位送评。
不得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设区市教材选用委员会从评议推荐目录中,针对不同县(市、区)或学校的实际需求,直接为各县(市、区)或学校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用1套教辅材料。中小学校根据选用结果推荐学生使用教辅材料,每个学生每个学科不得超过1套。中小学校应在学校醒目位置或通过各种方式,对本地区推荐使用的教辅材料种类、学科、年级、版本、价格、学校和上级部门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全程公示。
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组织无偿代购,代购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安徽商报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