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债权、担保权利、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债权、利息及罚息债权、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26年3月31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原贷款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规定为准。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本金余额 基准日利息余额(2026年3月31日) 基准日代垫费用 债权总额 保证人
1 亳州联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600,000.00 368,426.70 - 4,968,426.70 安徽邵氏华艾生物医疗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邵西良
2 蒙城县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1,500,000.00 26,275,214.99 1,611,679.00 319,386,893.99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和县 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公司
3 安徽德龙种业有限公司 600,000.00 54,994.35 - 654,994.35 董学光,刘绍俊
4 宿州市方土矿山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3,578,689.75 1,597,454.22 23,114.50 5,199,258.47 王伟、李媛媛
5 灵璧县万鑫腾达制粉有限公司 1,800,000.00 611,822.31 22,088.00 2,433,910.31 灵璧县通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姜华、姜标、王晓莉、尤娟
6 安徽达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785,002.74 786,965.06 15,537.00 2,587,504.80 王卫宏、何娟
7 安徽省博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77,034,385.19 149,524,723.05 - 426,559,108.24 安徽亚源印染有限公司、 代劲、李雪梅、丁美英
8 安徽首文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9,384,282.30 1,058,008.00 - 20,442,290.30 安徽省博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9 安徽省恒诚煤电有限公司 14,849,826.72 10,240,153.79 58,229.00 25,148,209.51 安徽省博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静、 李祥顺、丁云英
10 合肥神龙汽车修配有限责任公司 5,159,181.54 12,125,992.47 134,894.00 17,420,068.01 合肥文昊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徐建发、叶伟平、王为栋、徐桂英
620,291,368.24 202,643,754.94 1,865,541.50 824,800,6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