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体育综合运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锤炼意志。7月15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合肥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及时查处校园周边危害心理健康的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是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要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分级分类干预,督促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纳入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及全体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心理门诊建设,推动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开设心理门诊,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置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的协作机制,为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中小学生提供快速诊疗途径。
征求意见稿建议,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旅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及时查处危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会同网信部门加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及信息发布等互联网平台安全监管,清理整治引诱自残自杀、色情、毒品、暴力、恐怖等违法有害信息,督促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升拦截、屏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能力。
每天体育综合运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在学校职责上,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规模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保障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在课程开设上,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在设施建设上,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合理设置功能区域,保障每周课外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十小时。
意见稿提出,学校要以智慧心,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育教学内容,有效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体强心,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体育综合运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电子产品管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科学选用测评工具,每年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中小学生实施分级预警和干预。
在家庭教育方面,意见稿提出,要尊重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合理设定成长预期,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网络和智能终端产品的引导,配合学校做好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沉迷。
公众可以于2026年8月8日之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市司法局(立法处);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fsfjlfc@163.com;通过合肥市司法局网站直接留言。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实习生 李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