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回馈客户”“会员福利”“答谢赠游”……您或许遇到过这些打着“赠送”“回馈”幌子的旅行团,看似降低了出行门槛,实际上却不合规,甚至存在“无资质、无保险、无合同”的高风险。近日,安徽省文旅厅发布了一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多家旅行社及导游被处罚。
借“回馈”“会员”之名组织旅游
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李某,利用其保险从业身份,以“保险客户回馈”为名,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收取游客费用,组织33名保险客户参加“扬州二日游”。其预先安排行程,直接提供了车辆、餐饮、向导等服务,全程主导旅游活动的组织与接待,实质已开展旅行社经营业务。2025年6月,宣城市文旅局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6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宣城市宣州区某俱乐部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办理会员赠送旅游线路为名招徕客户,组织26名游客参加“芜湖六郎湿地花海会员一日游”。其预先安排行程,直接提供了车辆、餐饮、向导等服务,以“俱乐部会员活动”“答谢赠游”为名,行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之实。2026年4月,宣城市文旅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安徽某旅行社绩溪县分公司旅行社责任保险已逾期。在保险逾期后长达数月的时间里,该分公司既未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也未向主管部门报备停业,仍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持续对外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2025年6月,绩溪县文旅局对该分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汪某某罚款2000元。
芜湖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其宣城分公司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该宣城分公司在未重新投保或续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空档期间并未停止经营活动,仍然对外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并与游客签订了15份旅游合同,持续提供包价旅游服务。2025年8月,宣城市文旅局对芜湖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分公司负责人罚款2000元。
导游私自承揽业务
导游吴某某受何某个人委派,为何某非法组织的30名保险客户“苏州二日游”活动提供全程导游讲解及随团服务,并收取导游服务费600元。2026年4月,宣城市文旅局对吴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000元并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导游曾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接受金某某委托,为其组织的30名游客“广德一日游”活动提供全程导游讲解及随团服务。2026年2月,广德市文旅局对曾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组织37名游客参加“泾县-铜陵大通古镇一日游”旅行团。在该旅行团游览过程中,违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工作人员沈某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2025年5月,泾县文旅局对该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55.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分公司负责人罚款2000元,对沈某罚款1000元。安徽商报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