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版《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重新制定的《管理办法》紧扣我省卫生发展实际、聚焦行业难点,构建了覆盖医疗资源布局、诊疗服务规范、患者权益保障、应急法治保障的全链条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将于2026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40条办法让患者“舒心看病”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历经多次修改,当前已难以满足实际需要。重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共8章40条,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绪斌表示,患者将会在“舒心看病、舒适住院”方面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新版《管理办法》要求推动形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据统计,截至2026年4月,全省已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13个,59个县(市)全面覆盖;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48个,覆盖2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大医院专家、技术、设备、管理持续下沉,基层诊疗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同品质、高质量医疗服务。
“不得自立项目收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强调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从源头遏制过度医疗、重复检查、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大规模救治时需设“方舱医院”等场所
随着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分散、人员薄弱、医防衔接不畅等问题逐渐显现。《管理办法》明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并配备公共卫生医师。这一规定覆盖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管理办法》明确,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的,可以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登记或注册事项的限制。
就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新实际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大规模医疗救治时,需要跨专业、跨科室调配医务人员、床位,实行“全院一张床”管理,设立“方舱医院”等临时救治场所。
设置分院区确保“扩容不降质”
目前我省多家医院呈现“一院多区”的发展格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动优质资源扩容的同时,确保同质化管理,真正实现“扩容不降质”,为“一院多区”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明确的制度遵循和操作指引。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26年,建院百年以来,已形成绩溪路院区、高新院区、南区协同发展。“通过多院区一体化管理和科学布局,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疑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显著增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徐朝阳介绍,该院各院区各有侧重、协同互补,病历互通、检查互认。
其中,绩溪路院区围绕普外、泌尿、神经心理、内分泌代谢、皮肤等传统优势学科持续强化疑难危重症诊疗攻坚能力;高新院区聚焦生殖疾病、器官移植、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打造高水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南区重点发展运动系统疾病学科集群,建设区域骨科诊疗标杆。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5个,覆盖各个院区。
鼓励医疗机构建设智慧医院
《管理办法》支持医疗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建设智慧医院、推广应用智能医疗设备和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互联网医院自2019年12月运行以来,2025年服务量达18.7万人次,积累了相对成熟的实践经验。
“我们搭建了一体化互联网医院平台,打造咨询、诊疗、后续管理的全流程闭环服务。”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院长田仰华介绍,平台打通线上复诊、处方开具、药品配送、检查检验预约全链条服务;推行复诊患者线上便捷开单,2025年线上开单量超22万单。
安徽商报记者 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