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每人每月45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且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参照新标准同步调整。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享尽享”
安徽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新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我省要求各地加大政策宣传,优化补贴申领流程,推行“政策找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享尽享”。同时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加强数据比对校验,确保资金安全。对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回并严肃处理。
省人社厅还对补贴标准调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在政策执行时间和计算方法上,省人社厅明确,本次提标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例如,某就业困难人员2026年1~9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每月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862.2元,在申领2026年1~9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对其缴纳的1~6月职工养老保险费按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月4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其缴纳的7~9月职工养老保险费按每月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劳动者根据就业状态申领
本次调整的是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补贴仍按原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100元。
正在领失业保险金,还能同时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吗?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对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省人社厅明确,已享受社保补贴的劳动者,同一时段内不再发放失业保险金;如果已享受失业保险金,同一时段内则不再发放社保补贴。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就业状态和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领。
安徽商报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