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债务人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合计1蚌埠市弘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56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姚寅春、许可菊4,997,284.823,736,873.81132,922.008,867,080.632安徽易和农资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96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夏建军、童娟、夏童2,180,446.451,976,575.490.004,157,021.943怀远县山西米业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12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阙玉喜、张素珍2,523,141.073,288,616.150.005,811,757.224固镇县宏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118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胡大黑、宋强强、席甜2,895,335.611,914,375.5761,356.004,871,067.185蚌埠市林博木业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61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汪亮亮、王雪妹、汪彩林、李静5,001,598.023,884,269.9156,396.008,942,263.936安徽洪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78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时金朝、庾春英4,247,698.353,390,014.5873,851.007,711,563.937蚌埠市东来玉器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32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孙季广、张琳菲3,760,952.642,605,868.860.006,366,821.508安徽菲特五金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51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淮成、满春琴3,334,314.452,743,560.7381,016.006,158,891.189安徽省新龙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17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许松、李琴、杨硕2,093,843.332,070,964.810.004,164,808.1410蚌埠市龙淮玻璃器皿有限公司2017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16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传兵、刘永梅、柳君君、柳碧玉1,798,686.252,573,854.860.004,372,541.1111安徽华盛家庭用品有限公司2017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15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任新云、任贝、夏坤、任剑锋4,315,369.582,700,770.7426,999.987,043,140.3012蚌埠华林木业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47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广田、李琳4,065,950.203,712,881.0653,550.007,832,381.2613蚌埠市骏鑫玻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08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凤阳润森光学水晶科技有限公司、唐兴国、常凤珍、朱勇、唐巧玲4,223,563.172,626,917.945,000.006,855,481.1114安徽鹏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35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许盟凯、鉏丽娜4,036,896.562,203,794.3619,999.976,260,690.8915安徽蚌埠兴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05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蔡绍山、彭艳、蔡绍正、路林媛3,366,492.422,396,909.520.005,763,401.9416蚌埠嘉怡景服装有限公司2016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42号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耿素萍、赵新田5,885,063.644,137,327.8850,400.0010,072,791.5217蚌埠八蹄马服装有限公司2015年蚌中银信企合字107号曹建芬、高德发2,999,982.842,117,174.1330,519.005,147,675.9718安徽阜阳华源毛纺织有限公司2006年阜中银司字046号、2006年字051号、2007年字011号、2007年字017号、2007年字021号、2007年字023号/16,639,541.0516,016,291.390.0032,655,832.4419安徽天地精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六中银企借字016号、2020年六中银企借字017号、2021年六中银企借字044号合肥蓝蓝科贸有限公司、董超、陈璐6,003,326.27446,187.323,433.226,452,946.81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转让基准日2025年9月2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截止日到本公告日的本金如有变动以实际金额为准;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合肥京通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以合同、借据约定和法律文书记载内容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以上公告相关内容与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协议内容为准。
根据安徽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京通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安徽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附件《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合肥京通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京通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并通知以下事项:
合肥京通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合肥京通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安徽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合肥京通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8255116910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