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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商报

698元双人游暗藏年龄歧视?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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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安徽商报记者 姜志远) 6月7日,安徽商报记者从省文旅部门获悉,我省发布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2026年第二批),主要包括旅行社无相应业务经营许可、“导游”无证、旅游合同未备案等。

合肥市文旅局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勘验发现,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多款出境旅游产品,其认证主体为安徽某某有限公司。办案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多种手段查明:当事人虽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资质,却在其运营的公众号上发布出境旅游产品,系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合肥市文旅局对该公司及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无独有偶,执法人员通过线上巡查及现场检查发现,安徽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公开发布并销售“中俄蒙火车专列”及“领航星号邮轮10天9晚”两款涉及境外的包价旅游产品。合肥市文旅局结合该旅行社违法事实及情节,对其作出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林某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肥市文旅局执法人员对合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通过抖音平台直播销售宁波、舟山等方向的旅游产品,现场提供已出行完成的旅游合同,执法人员未能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查询到旅游合同有关信息。鉴于该公司案发后能积极纠正违法行为,合肥市文旅局给予该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合肥市文旅局接群众来信反映:投诉人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某旅行社推荐的698元双人旅游优惠套餐(包含全国多条黄金线路,两年有效期),计划参加2025年12月11日的“厦门五日游”。出行前,在与旅行社客服管家微信沟通时,被告知该套餐年龄要求为28~69岁,超出范围需补差价。经查,该旅行社在同一旅游团队中,未提供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仅因年龄差异提出不同合同事项。案发后,该旅行社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退还投诉人全部团款,双方达成和解。合肥市文旅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