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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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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上好心递水砸伤队友是否该赔

日期: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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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通讯员 王翔) 篮球场上,队友抛过来一瓶矿泉水,本是好意之举,却把他人砸伤,这种情况下抛水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近日,池州市东至县法院处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案件。

老李和小张是多年球友,隔三差五便约场篮球。一天,两人酣战两节半,球衣早已被汗水浸透。老李气喘吁吁走到场边,拧开矿泉水,仰头猛灌几口。小张仍在场上缓步走动,正准备下场休息。老李瞥见小张,拧紧瓶盖,朝小张喊道:“喝水!”随后,老李手腕轻扬,将整瓶水抛了过去。小张闻声抬头,伸手去接,却慢了半拍没接到。矿泉水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右眼上。

小张的眼睛红肿数日,就医检查后确诊:眼角膜擦伤。小张前后治疗一个多月,医疗费共计5000元。

伤情痊愈后,两人心里的疙瘩却没解开。小张觉得平白无故受伤,医疗费不该全由自己承担。老李满心委屈,觉得自己是好心递水,而且提前喊了一声,他认为此事属于法律中的“自甘风险”。

两人争执不休、互不相让,最终,小张一纸诉状将老李告上了法院。法官将两人请进了调解室。

法官释法称,体育运动的“自甘风险”仅适用于运动固有、典型的风险,比如篮球运动中的碰撞、摔倒、被篮球砸伤,参与运动即意味着接受这类风险。但抛矿泉水瓶这类与运动无关的行为,不在“自甘风险”范畴内;善意行为未必免责,但可减轻责任。

经过法官的调解,老李率先开口:“法官说得有理,我补偿3000元,你看行不行?”“行,就这么办。”小张点点头,“你愿意出3000元,这事就翻篇了。”一场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