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足我省茶产业发展实际,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从种植加工与销售、产业培育与壮大、品牌建设与提升、科技与人才支撑、文化传承与弘扬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近年来,我省坚持市场导向,强化创新驱动,统筹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协同发展,茶产业已成为茶叶产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2025年,全省茶园面积稳定在320万亩左右,干毛茶产量18.6万吨,干毛茶产值250.3亿元。茶叶出口量7.4万吨,出口额2.8亿美元,均位居全国第二位。茶叶全产业链产值成功迈上千亿新台阶,达到1016.8亿元。
为了保证茶叶质量,严把茶叶生产第一道关,《条例》规定,在种植环节,坚持适区适种、适品适种,确立主推品种和主导技术;加强对茶树种质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利用,推进茶树种质资源圃和区域性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鼓励联合开展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科学研究;推进茶园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茶园;加强对茶树种植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推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和科学施肥技术,禁止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茶叶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残留不超标,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监督抽查。
在加工环节,支持初制茶厂改造和加工环境整治,推进茶叶初加工设施装备更新升级;支持茶叶企业开发抹茶、新式茶饮等茶叶精深加工产品,推动茶原料、茶成分向家居、日化等领域延伸应用,鼓励利用夏秋茶资源生产工业原料茶、茶浓缩液、茶提取物等。
开展茶产业标准化建设
为了加大茶叶市场的培育力度,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条例》明确茶产业集聚发展总体思路,加大规模以上茶叶企业和中小微茶叶企业培育力度,推进茶叶企业绿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培育壮大茶产业龙头企业,对其实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并给予支持,支持茶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鼓励茶产业龙头企业通过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产销集团等,建立茶产业利益联结机制。
统筹加大茶产业发展资金、金融、保险、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条例》明确相关部门牵头开展茶产业标准化建设,鼓励茶行业组织、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引导地理分布相邻、工艺品质相近、人文历史相通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整合壮大,支持建设市场认可、消费忠诚度高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鼓励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的茶产品,申请茶叶地理标志,推动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纳入国际地理标志互认互保清单。
加强茶产业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茶学及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茶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鼓励建设茶文史馆等文化体验场所,创新茶叶消费场景,设计开发年轻消费群体喜爱的茶文化动漫等创意产品,在生产经营场所和茶产品外包装宣传展示茶产品的文化内涵。
安徽商报记者 武鹏